天茂集团: 天茂集团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3-05-23 22:03:22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3


(资料图片)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以截止 2022 年 12 月

税),共计分配利润 543,469,208.1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分配权的股本总额

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

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上述事项已刊登在 2023 年 5 月 20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940,629,165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29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

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漳河新区天山路1号(国华汇金中心)1幢2楼天茂实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梦莲

咨询电话:0724 - 6096558

传真电话:0724 - 6096559

电子邮箱:tmjt@tianmaogroup.net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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